我就是一个脱不下长衫的孔乙己
口罩三年以来,大多数律师吐槽业务收入断崖上下滑,下滑的原因,很多同行归结于法务公司的无序扩张,律师队伍的极速壮大,导致内卷。星评助手观察到,由于内卷大多数是卷价格,价格低廉总是难以做到价廉物美,律师就算是轻资产低成本的,也做不到亏本去做,所以低价格带来的最大的后遗症就是,低质量。客户不管自己支付的价格多少,反正律师已经接单,无论是出于协议,还是真因职业伦理,都应当尽心尽力帮他们做好。
客户的要求没有问题,问题在于客户在付费的时候,他们是拼命打折,希望能够做到付费最低、回报最大。就像到庙里祈愿一样,用价格低廉的贡品和金银纸来得到神明最大的帮助。但是站在律师的角度,如果星评助手觉得律师费低到几乎低于成本,那么内心肯定不爽,再怎么职业道德,在办案时总会带有一些不满情绪。
客户以为找到一个价廉物美的律师,但结果因为砍价太厉害,而使得服务可能会打了大大的折扣。跟律师费被打折扣的一样,即便律所满口承诺不打折扣,但真的能做到吗?
所以这几年来,对于那些对价格极其敏感,总想“打骨折”的客户,同时又提出几乎无理请求,我都直接拒绝了。虽然我也很想多赚一点钱,但是我又不想脱下身上那件长衫,以卑微姿态接受微博上的法律费用,还要忍受顾客百般挑剔。
还有一种情形,看着许多晒业绩的小伙伴,他们宛如孔雀开屏一般亮出自己的漂亮羽毛。我认为罗无罪罗秋林说过一句非常好的话:“我就是要王婆卖瓜自卖自夸”。他强调宣传的重要性,他取得成绩当然要展示出来!聂圣哲也提及,没有人替你吹牛,你只能自吹。在此情况下,我认为这样做并没有错,不过,当谈论成功案例时,请记住,这个案例为何成功,其与自身专业能力和努力是否存在关联?如果还能将专业知识一同传播,更具说服力。
有些同行通过商业模式进行营销,这让我佩服,但对于这种方式,我却无法完全适用。这种互惠互利的方法需要让自己推广出去,并同时为背书的人带来实惠。然而,就这一点而言,我还是难以摆脱身上的长衫,总觉得作为一名执业者,该依靠自身专业与服务获取合理回报,不该为了拉业务而采用商业化手段。他们常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没有案件资源,再精湛技术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。而作为如此类似孔乙己般的人士,我实则未能摆脱这份束缚。
过去两年间,我逐渐减少了对成功案例的宣传,更专注如何处理案件中的各种困难,从中发现辩点,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诉讼权利。不再过分关注有没有新客户,因此,有位同行曾指出我的才华横溢,却少有人问津。当初听闻这些评价让我倍感愤怒,可细思其言,却暗藏深意。我如今所面临的问题,是因为未能妥善运用沟通技巧,而非技艺平庸造成稀缺用户关系。
“不食嗟来之食”的故事以及李白《梦游天姥云留别》中那句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,使我不得开心颜”,恰似我胸前沉重长衫,让人放不开身段。但转念一想,对物质欲望其实并没那么强烈,只需穿着它就足够养家糊口,那还何必强行褪去呢?继续坚守这份独特身份吧!